根据2020年5月16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城区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的通告》,由平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大同市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1、上述征收范围通告公布时间:从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 2、征收时间:以辖区街道在区域内公示的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2021年9月25日之前征收的,按原《关于大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宏洋美都二期)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公告及补充公告》进行安置; 2021年9月25日之后征收的,以征收区域内公示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安置。 四、其余事项
- 大同城市棚改项目
- 征收补偿方案